在申请专利的的时候首先是提交申请书,等到专利局那边发下受理通知书后就可以继续等着被授权。不过,这中间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因为没有考虑到所有有权申请专利的人,后面就想在没被专利局正式确认之前加个名。
其实,只要还没把专利确定下来,只是拿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想在增加申请人就是可以的,因为可以办理变更申请。不过,在办理之前还是咨询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或是咨询相关企业进行一个初步了解更为慎重。
一般情况下,变更专利权人的时候,首先要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
而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下面几种东西:
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为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那就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
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就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会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诉的,当事人要出具上诉受理通知书,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调处决定的,专利局收到调处决定后,要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指定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起诉的,调处决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诉讼的,当事人要出具法院受理通知书,原调处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
3、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法人的,因其合并、重组、分立、撤销、破产或改制而引起的著录项目变更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4、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死亡而发生继承的,要提交公证机关签发的当事人是惟一合法继承人或者当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文件。
另外变更专利需要交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专利是无形财产,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容易宣传推广、容易打开市场、有利于市场拓展,有利于在市场竞争中取胜,有利于发展。拥有创新发明专利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容易找到风险投资,容易在国内和国外上市,快速发展企业,快速积聚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