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强调将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秩序,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消除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实际执行层面,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通报了多地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各省市也陆续出台政策核查此类行为。而截至3月17日上午,此次通报的非正常专利申请60%已由申请人主动撤回。3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的公告,明确要打击以下“9种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一)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要素简单组合变化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的;
(二)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三)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发明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的;
(四)所提交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系主要利用计算机程序或者其他技术随机生成的;
(五)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六)为逃避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监管措施而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分散、先后或异地提交的;
(七)不以实施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八)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或者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诱导、教唆、帮助他人或者与之合谋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
(九)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工作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相关行为。
当前,我国正开始从专利大国向专利强国转变,专利工作从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以鼓励科技创新。在国家刚刚发布的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将“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之一,由此可见,国家层面对于专利质量改革的决心。